奥巴玛或罗姆尼,该选谁呢?

亲爱的代祷同工, (奥巴玛或罗姆尼,该选谁呢?)

最近美国最大的新闻除了“珊蒂小姐”在东海岸的发威,大概就是11月6日(今天)的总统大选新闻。一位是争取连任的奥巴玛,另一位是挑战的罗姆尼,在各样的竞选场合和电视广告上他们各说个话,越听越让人糊涂不知道该选谁才好。

美国总统的选举是四年一次,每次一定是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二。这回的选情可能是近年来最胶着的一次,很多人到最后一天还是很难决定到底要投谁。几个可能的原因是“两个人都不好,所以不知道该选谁”;“两人的政见和特质都不太鲜明”(奥巴玛四年前选举时特质很鲜明,所以吸引了许多年青人和很多希望见到改变的选民,但四年下来百姓没有看到太大的改变反而有一种被骗的感觉);“两个人都不是基督徒”(奥巴玛号称是基督徒但他赞成同性恋,不反对堕胎,也很同情穆斯林;罗姆尼是个摩门教徒,甚至他还是那教派里的平信徒领袖)。

在北美的基督徒(也包括华人的基督徒)一般都比较偏向共和党的候选人,因为这些候选人比较属于基要派的基督徒(比如布什总统;他们对堕胎,对同性恋持强烈反对的立场,对以色列是站在同情的立场);基督徒对民主党候选人就比较没兴趣因为他们是属于自由派的基督徒(比如奥巴玛和克林顿;他们对堕胎,对同性恋持同情甚至支持的立场,他们不认为美国应该给以色列特殊待遇)。

今年比较特别的地方是罗姆尼虽然是共和党的候选人,基督徒不认为他是基要派的基督徒再加上他给人的感觉是多变,圆滑,不知道这个人是否可信任。所以今年的选情就变得很混乱,所以许多基要派的基督徒就不知道该选哪一位了。选总统的原则到底是什么?除了人品,能力,是否还应该加上选个基督徒的总统呢?今年是柏林教会的执事同工选举年,选总统和选执事是否该用同样的原则呢?

或许会有人说国家選總統和教会选执事看起来好像一样,都是选举;但天离地有多高,这当中的区别就有多大。我个人认为这是完全两种不同的选举。选总统的做法也只有在民主的国家才会有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百姓有权利来选最适合的人来当总统或公务人员,教会也是个人的团体所以一些没经验的信徒会认为教会应该要民主,一切也应该由会众的投票来决定哪些人可以当执事,而且我们也看到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支派只要哪些王的心归向神(用今天的话来说“只要哪些王是好基督徒”)神就必祝福那个国家,因为基本上那时的以色列民族是属于神的子民;所以一些人认为今天我们选总统也应该选基督徒,这种讲法是对吗?

其实教会是世界上最不民主也最不应该民主的地方,因为教会是属于神的,教会不是属于“百姓”的。教会里一切应该以神为中心,所以神的原则和祂的喜好影响了教会的运作,那也决定了谁能在教会里事奉,因为事奉的人不是被呼召出来服侍人,而是服侍神!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他们也是如此,那是属神的民族,是神在地上彰显自己的地方,所以以色列民族的领袖或王一定是被神选出来的,他们是神在地上的代表人,来行使神的权柄和心意。

所以教会里的“选举”条件要比选总统还要高,不仅要考虑到人品,更要顾到这个人是否是个重生的基督徒,他是否有真实成熟的属灵生命他是否是敬畏神的人;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是否是被神所拣选来侍奉祂的人,也只有当提名委员会经过祷告寻求查验是神的心意之后,教会才能呼召这个人出来事奉神。所以教会执事的产生不是透过自己的毛遂自荐,或在教会里到处发表自己的抱负引起会众的注意就能当选的。教會裏执事同工的产生是由神来决定的,是神在主导的。

很不幸地在基督教国家里,人容易把教会选执事的原则带到总统的选举里。我们认为一个好的总统应该是个好基督徒,所以他的信仰,他的基督徒言行成为很重要的指标,事实上很多北美的基督徒在选举的时候只在乎哪些人是基督徒,而没顾到其他的指标。当年的美国的确是以基督教立国的,但她不是神子民的国度。基督徒希望美国是属神的,但她顶多只是个蒙神祝福的国家而非神的国。

但教会是特特属于神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在教会运作和选举的时候应该以神的原则为主;国家不是基督的身体,那只是人的团体,在人的团体里我们应该要强调民主,要强调选贤与能。我们应该选那些在人品,在能力,在领袖和治理经验上能够带领国家的人为总统,而非在强调选一位基督徒为总统。毕竟一个健康成熟的基督教国家是强调政教分离的;历史告诉我们如果宗教和政府连在一起,那一定会带来教会的腐败和政府的无能。美国的确是个强调政教分离的国家,不幸的是每次选举不知觉地我们还是会以强调哪些候选人是基督徒为主。

所以在这次的选举当中,最后几个月有几位基督教的领袖跳出来呼吁大家要选罗姆尼因为他有基督教的价值观,虽然一般基督徒认为摩门教是个异端,那不是正统的基督教,但碰到了一位非常不像基督徒的奥巴玛的时候,他们认为罗姆尼至少还比较敬虔。问题是,他的敬虔是对他的信仰呢?还是对耶稣基督呢?

政治和宗教真应该分开来看,一个好的基督徒不见得是个好总统,比如当年的卡特总统绝对是个好基督徒他不仅是主日学老师,他也到处当义工,但他不是一位称职的总统,尤其在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情上。当总统需要有特别的领导能力和经验,一个有信仰的总统的确在做人处事上会比较正直,但不要忘了他不是在教会里做事,他是在一个属人的团体里做事,在一个需要顾到国家利益的位置上做事,所以再好的基督徒在那位置上很多时候也成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以至于他们的行为和决定还是会有许多让基督徒感到失望的地方。但如果把政教分离来看,把国家当成人的团体而去选贤与能的话,我们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失望了。

奧巴瑪或羅姆尼,該選誰呢?我们都希望神的祝福能因着当选人而临到国家,但不要忘了至高的神一定是在人中掌权,只要选贤与能神的旨意必会在这當中的。

在主裏愛你們,一起在神國同工的伙伴

徐立, 偉苓 www.cccberli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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