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代祷同工, (过与不及之间的取舍)
今年冬天来的特别晚,上星期六(28日)晚上我在柏林才看到第一场雪,而且这里最近几天才开始真正冷下来。这星期的气温白天还会降到零下六度(指摄氏,或华氏21度)晚上到零下十一度(指摄氏,或华氏10度)。平时一月底应该是从最冷天气回升预备面对春天的时候,但柏林现在却刚开始今年的冬天!
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洗澡?唉,我不该问这问题因为这是属个人的隐私。有些人很喜欢洗澡,晚上不洗澡就无法睡觉。也有些人可以好几天甚至一个礼拜不洗澡,站在他们旁边你还可以闻到一股味道(有回我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常洗澡?他们的理由很简单 – 洗澡会把身上的油洗掉会因此对皮肤不好);不过我也碰过一些人他们一天要洗好几次澡,早上一定要洗了澡才能出门;回到家不仅是洗手,他们也要洗个澡,晚上睡觉前若不洗澡就睡不着觉(我也问了这些人为什么澡洗的那么勤快?他们也很有自己一套解释 – 要随时保持身体的干净)。
以前我们北方人(希望不是在讲北方人的坏话,因为我也是北方人)一辈子只洗三次澡 – 从妈妈肚子里出生的那天必须洗澡(当然是接生婆替他洗的澡),否则无法穿衣服了;结婚那天必须要洗澡,否则身上有臭味婚礼那天无法见人了;死掉那天要洗澡(最后这次还是别人帮他洗的澡),否则无法手洁体清地离开世界。当然现在的人大概不会极端到这地步了。
话是如此说但一般人(希望你是属于这类的人)是按照正常的情形来洗澡的。我这句话“按照正常的情形”是怕你难堪所以我的用词是很有技巧。我让你来决定“按照正常的情形”到底是一天洗一次,或三天洗一次,或一天洗个三四次。在过与不及之间取舍是很困难的,也很个人化的,每个人的看法和做法都会不同。只要你不要在两个极端,不论是一天洗一次澡或两天洗一次澡都是可以理解也都是正常的。其实需要在两者之间有个取舍的情形也常发生在我们属灵的操练上。
最近因着在教旧约圣经的创世记,所以按着圣经所带出来的整体思想,我写了几篇文章,里面有不少文章是和人的有限性,和人的罪有关。在我寄出那篇文章之后“的确有可怕的!”,有位我们很爱的弟兄从北美来信问到最近我写了太多关于罪的博客文章是否会给信徒带来副作用?请看他来的信 –
徐牧師:新年好!讀了您的這篇博文,我有個問題。新約時代,耶穌帶給我們恩典的時代。他說新的時代因他而成就, it’s done. 那麼,如果我們反复地提醒我們自己罪的代價和罪本身,是否就此讓很多基督徒無法面對這個真實的世界和自己?總是提醒自己在罪裡,讓我們對創新和突破產生畏懼呢?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否認罪的存在。順祝你們身體健康!
其实罪这件事不仅对非基督徒很敏感(你不可能见到福音朋友劈头就告诉他 – 你是个罪人),对基督徒来说罪更是个敏感的主题,不少教会在平时主日学的教导或主日信息不常讲到罪,很少讲到罪会使我们和神隔离,更少讲到罪的代价;因为自从耶稣为你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之后,祂开始了恩典时代,许多人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知道因着耶稣而来的恩典而非罪,当信徒越知道恩典他们就越能保守自己远离罪;这种现象到一个地步,教会里很多人都不记得该如何做认罪祷告了。
甚至有人开玩笑,目前的基督徒就好像当年的北方人一生只做三次的认罪祷告 – 信主决志的那天,有人带着他们做了认罪的决志祷告;受洗的那天在水里,他们真心地做了认罪祷告把自己交给了神;最后一次是临死之前,牧师帮他们再做了一次认罪祷告,希望他们能手洁心清地回到神那里。当然我们也看过一些信徒一天三番五次地认罪,几乎在每次的祷告中你可以听到这些人在向神认罪,就好像有些人很有洁癖一天要洗好几次澡那样。
平衡点到底是在哪里呢?有一些教导是一个月至少要认一次罪也就是在每个月领圣餐之前;也有些人认为一天至少要认一次罪,因为我们容易被世界所污染和影响;至于认为我们目前是恩典时代所以大罪小罪都无所谓了,反正耶稣的宝血一次有效(也就是我们认罪决志接受耶稣那天)就永远有效的说法应该是一般信徒比较难接受的,就好像我们很难接受一些极端“富二代”或“官二代”的做法,这些人认为因着父母亲有地位和条件所以他们可以任所欲为不受法律的约束。
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带来的恩典时代,不是给信徒权利让我们可以滥用祂给的恩典,而应该是使我们更珍惜这恩典才对。当人认为他很有把握不会犯罪的时候,也正是他们最容易犯罪跌倒的时候了,所以使徒保罗会语重心长地在羅馬書 6:1写下这句话 –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你我该哪时候认罪呢?多长时间认一次罪呢?如何在过分认罪和不喜欢认罪之间来取舍呢?我的回答还是那句“按照正常的情形”!我同意来信的这位弟兄所说的 – 恩典时代带给信徒的应该是全然的自由,是为了神量给我们的来全力以赴,而非常常活在懊悔死行和一直认罪中。最终我们要知道神因着耶稣给人带来了盼望,信徒应该能活出那盼望,而非活在罪的控告和内疚中。
可是同个时间我们也应该要了解这世代是很避讳讲罪,但糟糕的是你我的罪性容易和从世界来的败坏风气狼狈为奸,除非我们因着读圣经而对罪敏感,除非我们常常能按照圣灵的光照来认罪,否则我们会容易进入罪的捆绑。在恩典时代,信徒是顺服在圣灵的律,而非活在按照字句的律法或按照人的要求一天五次来认罪。希望这些解释能帮助大家,使我们因着知道人的有限而对罪的存在敏感,能在基督里更实际地活在神的恩典中,最后我以保罗在罗马书 6:14-15所说的来结束这篇文章 –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在主裏愛你們,一起在神國同工的伙伴
徐立, 偉苓 www.EuropeForChrist.org